欢迎访问湖北执业药师!本网站为民间交流站,主要为大家提供执业药师报考指导服务,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官方信息以官网为准!

专注服务湖北执业药师就业指导

考药师执业资格证上湖北执业药师网

药师资格:

  • 执业药师证书注册 | 
  • 准考证打印入口 | 
  • 成绩查询入口 | 
  • 执业药师报名系统
  • 所在位置:

    湖北执业药师 >  备考资料 > 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 > 湖北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备考资料:散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

    湖北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备考资料:散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2-02 来源:湖北执业药师 阅读量:

      【导读】湖北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备考资料:散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呢?一起来看看吧!

      1、内服散剂应为细粉;儿科用及外用散剂应为最细粉。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散剂及儿科用散剂:通过七号筛(中药通过六号筛)的粉末重量,不得少于95%.

      2、散剂应干燥、疏松、混合均匀、色泽一致。制备含有毒性药、贵重药或药物剂量小的散剂时,应采用配研法混匀并过筛。

      3、多剂量包装的散剂应附分剂量的用具;含有毒性药的内服散剂应单剂量包装。

      4、除另有规定外,散剂应密闭贮存,含挥发性药物或易吸潮的散剂应密封贮存。

      5、散剂中可含或不含辅料。口服散剂需要时亦可加矫味剂、芳香剂、着色剂等。

      6、为防止胃酸对生物制品散剂中活性成分的破坏,散剂稀释剂中可调配中和胃酸的成分。

      7、散剂用于烧伤治疗如为非无菌制剂的,应在标签上标明“非无菌制剂”;产品说明书中应注明“本品为非无菌制剂”,同时在适应证下应明确“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(I°或浅II°)”;注意事项下规定“应遵医嘱使用”。

  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,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湖北执业药师相关信息,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。如想快速了解湖北执业药师考试、报考、注册,可扫描二维码加入【微信群】跟本站指导老师沟通,将一对一为您解答相关报考问题。 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 湖北执业药师 [http://www.hbzyys.net/] 本文关键词: 湖北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备考资料:   本文网址:http://www.hbzyys.net/show-39-257-1.html

    距执业药师考试还有

    0 9 1
    护士资格时间线

    备考 核心考点解读

    考试大纲 备考资料 试题题库
   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

   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
    与考生自由互动、并且能直接与资深 老师进行交流、解答。